一、投诉渠道
📞 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:
• 客服电话:15282757412
• 微信号:FB888M
• 在线反馈:个人中心 → 联系客服→在线客服
• 现场反馈:通江县沙溪镇胜利乡迪坪村(具体位置可电话咨询)
⏰ 服务时间:每日8:00-18:00
二、投诉处理流程
📋 标准处理流程:
1️⃣ 投诉受理:用户提交投诉信息(含姓名、联系方式、投诉事项、证据材料)
2️⃣ 初步核实:服务站对投诉信息进行核实,确认是否属于服务站处理范围
3️⃣ 分类处理:根据投诉类型,分别处理(见第三节)
4️⃣ 协调沟通:服务站协助双方沟通,提供登记信息,促成协商解决
5️⃣ 处理反馈: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,记录存档
⏱️ 处理时限:
• 普通投诉: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反馈
• 复杂投诉:7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
• 紧急情况:24小时内响应
三、纠纷类型与处理方式
📌 用户与信息提供方之间的交易纠纷:
• 服务站不参与交易、不承担交易责任
• 服务站可提供信息提供方登记信息,协助用户联系
• 双方自行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
📌 用户与跑腿人员之间的劳务纠纷:
• 服务站不参与劳务关系、不承担赔偿责任
• 服务站可提供跑腿人员联系方式,协助双方沟通
• 物品损坏以取件照片和送达照片为对比依据,按《物品损坏赔偿规则》处理
• 双方协商不成的,可向12315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
📌 用户与服务站的投诉:
• 服务站对投诉进行核实,确属服务站责任的,立即整改
• 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,可向通信管理局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反映
📌 信息提供方与服务站之间的纠纷:
• 信息提供方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,可向服务站申诉
• 服务站重新审核后给出最终决定
• 协商不成的,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
四、物品损坏赔偿规则(跑腿服务专用)
📦 责任划分标准:
• 取件时无损坏,送达时有损坏 → 跑腿人员承担赔偿责任
• 取件时已有损坏,送达时同样损坏 → 跑腿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
• 所有责任判定以取件照片和送达照片为对比依据
• 用户取货时应当场核对物品状态,离开村站后发现物品损坏,跑腿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(因无法确定损坏发生在运输还是取走后)
🔍 赔偿流程:
1. 用户取货时发现物品损坏,当场与跑腿人员核对照片比对
2. 确认属于跑腿人员责任的,双方协商赔偿金额
3. 协商不成的,可联系服务站协助调解(服务站不承担赔偿责任,仅提供信息协助)
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八百三十二条,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、灭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五、恶意行为处理规则
🚫 以下行为属于恶意行为:
• 恶意提交虚假投诉信息
• 捏造事实、诬陷他人
• 恶意骚扰、辱骂、威胁服务站工作人员、跑腿人员或信息提供方
• 其他恶意行为
⚠️ 处理措施:
1. 第一次违规:警告并暂停服务7天
2. 第二次违规:永久封禁账号,拉入黑名单
3. 情节严重者:服务站保留报警处理的权利
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恶意捏造事实、诬陷他人属于侵权行为,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。
六、服务站角色定位
📌 服务站在纠纷处理中的角色:
• 信息提供方:提供信息提供方登记信息,协助联系
• 协调沟通:协助双方沟通,促成协商解决
• 信息核实:核实投诉信息真实性
• 证据提供:提供系统记录的照片、预约信息等证据
服务站不承担以下职责:
• 不参与交易纠纷的裁决
• 不承担赔偿责任
• 不介入双方的具体协商过程(仅协助)
• 不提供担保或垫付
七、法律途径建议
如双方协商不成,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:
• 市场监管部门: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
• 人民调解委员会:申请人民调解
• 人民法院: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
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三十九条,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的,可以通过协商、调解、投诉、仲裁、诉讼等途径解决。
八、最终确认
1. 用户使用本服务站服务即表示已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本投诉与纠纷处理机制;
2. 服务站仅提供信息协助,不参与纠纷裁决、不承担赔偿责任;
3. 物品损坏以照片比对为依据,用户取货时应当场核对;
4. 恶意行为者将封号拉黑,情节严重者报警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