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核与资质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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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信息审核范围与规则
所有发布信息由服务站人工审核,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1. 物品名称、视频、图片、介绍是否真实合法、内容一致;
2. 价格标注是否合理,无价格欺诈、无恶意虚高;
3. 商户联系方式(电话、地址)是否完整、可联系;
4. 严禁发布危险品、违禁品、管制物品、易燃易爆物品、有毒有害物品、过期变质物品、侵权物品及国家法律禁止流通的其他物品;
5. 内容不得含有违法违规、虚假误导、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;
6. 不得发布食品、保健品、医疗器械等特殊商品的夸大功效、医疗效果等宣传内容;
7. 审核通过方可展示,审核不通过将直接不予展示。审核通过不代表服务站对信息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准确性作出任何保证,信息真实性由提供方自行负责。
二、合作商户资质审核
合作商户、店铺商户须通过服务站严格资质审核,符合条件方可申请合作信息:
1. 审核营业执照、经营资质、经营范围是否合法有效;
2. 审核经营场所、卫生安全、产品来源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;
3. 审核商户负责人身份信息,留存联系方式;
4. 资质不全、过期、造假或不符合条件的,一律不予合作、不予线上或线下提供信息;
5. 合作关系建立在合法经营、诚信服务、符合便民服务定位的基础之上。
6. 商户承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准确性,并独立承担因信息不实、商品质量问题、交易纠纷等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。服务站对商户资质尽到合理审查义务,但不承担商户违法经营、虚假宣传、侵权等行为的连带责任。
三、村民互助发布法律规定
村民互助售卖、闲置物品转让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,服务站依据相关法律予以规范:
1. 根据《民法典》,个人对其合法财产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,村民可依法转让自有农产品、闲置物品等合法财产;
2. 根据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,村民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产品,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即可进行互助售卖,无需办理经营许可;
3. 根据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,个人销售自有闲置物品、零星调剂余缺、农副产品的小额互助行为,属于非经营性行为,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,受法律保护;
4. 村民线上或线下提交信息须保证物品来源合法、质量合格、数量真实,不得售卖违禁、侵权、过期、不安全物品;
5. 村民互助交易遵循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原则,交易过程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,服务站不参与交易、不承担交易风险。
6. 村民互助属于个人之间偶发性的调剂余缺行为,不属于《电子商务法》规定的“电子商务经营者”,不适用平台登记、公示等要求。
四、服务站责任与定位
本站为非经营性便民服务站,根据《电子商务法》规定,仅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,提供信息展示、内容审核服务:
1. 仅提供信息展示、内容审核服务,不参与村民与商户之间的实际交易;
2. 不介入交易纠纷、不承担交易风险、不提供交易担保;
3. 不对物品质量、安全、价格承担保证或赔偿责任;
4. 对信息内容尽到合理审查义务,但不对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;
5. 如权利人发现信息涉嫌侵权,可向服务站提交书面通知,服务站依法处理(详见《投诉与下架机制》)。
五、投诉与下架机制
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,根据《民法典》侵权责任编“通知-删除”规则,设立以下投诉处理机制:
1. 权利人认为本站展示的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(如知识产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),可向服务站提交书面投诉通知,包含:权利人身份信息、权属证明、侵权信息链接、侵权事实初步证据。
2. 服务站收到合格通知后,将及时处理,视情况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措施,并告知信息提供方。
3. 信息提供方认为被删除信息未侵权,可向服务站提交书面声明,要求恢复。服务站依法处理。
4. 因错误通知造成损害的,由通知人承担法律责任,服务站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赔偿责任。
5. 投诉邮箱/联系方式:[电话:15282757412 邮箱:2746659626@qq.com]